本系统可以实现有关案件的全面处理功能。处理范围含盖案件处理的全过程,严格按照公安部2004年新颁发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要求,采用数字控制技术制作,生成的法律文书完整比对《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完全符合规定的要求。包括案件处理过程中接受案/移送/回避类,调查类、处罚决定书/收缴类,暂缓执行拘留/担保类,禁毒类,出入境管理类,其它类等六大类共种常用文书;同时系统支持案件处理过程中与法制有关的处理程序,该系统集公安行政案件中法律文书的生成、存贮、查询、分析处理,信息的流程化处理,过程审批,办案辅助示警/督导,信息共享、综合查询、分析等多样化表现功能,使民警办理行政案件更加规范,案件卷宗更加整洁。通过查询分析可以帮助领导对行政执法进行监督管理和指挥决策。该系统的应用必将给使用单位的行政执法质量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具体功能如下:
民警通过网络,将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逐级传输,案件审核人根据密码进入系统审批。办案民警、单位负责人、法制部门、局领导分别根据各自权限进入系统,进行录入、填写单位意见、审核审批、打印法律文书(非执法主体无法进入该系统)。案件在网上进行审批的过程中,只要是通过自己的密码进入该系统,系统将根据要求自动审批。案件审批后,各类处罚决定书、通知书全部可在各办案单位的电脑中打印出来,无需再用手工书写的方式到法制部门开具。案件从受理登记后,将不能删除,办案单位要么不予受理,要么进行处理,从办案民警到局长都能看到案件进展情况,将案件从受理到结案置于网络上的全程监控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