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帮助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有效措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医疗统筹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以大病统筹为主,是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出现的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首先保证对农民大额医疗费用的补助,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门诊统筹等其他多种形式的合作医疗,对大病统筹进行补充保障。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以大病统筹为主,多种形式并存;多方筹资,合理负担;以收定支,保障适度;先行试点,分批实施,逐步推广。
主要功能:
提供强大的调查统计功能,根据调查统计结果对各项费用情况可进行预算;
实现对参与合作医疗的家庭和个人信息进行统一管理与维护;
实现对参合人员通过医疗证卡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其进行维护管理等功能;
对合作医疗基金缴纳、流向等情况进行监督审计,避免出现业务漏洞;
实现业务处理自动化、规范化,减轻合作医疗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
实现对补偿业务的自动清算,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
实现年度各参合家庭、单位和合管机构之间的费用结转功能;
实现管理、监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