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安全”关系每一个家庭幸福,早期筛选高危孕妇,重点管理监护,及时正确处理,是减少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的重要措施。对优生优育亦具有重要意义。重点监护包括孕妇和胎儿两个方面,孕妇在孕16周时应到接产医院进行产科登记,按时接受产前检查,即孕28周前每月检查一次,孕28-36周时每周检查一次,孕 36周后每周检查一次。在整个孕期对孕妇要进行三次高危妊娠评分,筛选高危孕妇。从而了解母婴的健康状况,监测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对孕期合并症和并发症做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并及早采取措施,以保障母婴安全和健康。
1987年全球启动《母亲安全》项目时,曾将加强对高危妊娠的管理列为四大主要措施之一。其理由是合理使用卫生资源,使正常妊娠得到一般照顾,高危妊娠得到较多的照顾和关怀。
高危妊娠评分是高危管理在围生保健中的实际应用,就是采用科学的方法,及早筛查出高危妊娠,并对高危妊娠进行管理。
功能简介:
妊娠的高危因素归纳起来有四大类:
1.基本情况 年龄过小或过大,身材矮小(<145cm),体重轻(<40kg),胎产次(初产或高产次)
2.不良产科病史 围生儿死亡、流产、早产、先天畸形、剖宫产史及其他 妇科 手术史。
3.内科合并症 肾脏病、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内分泌病、血液病等。
4.本次妊娠出现的特殊情况 妊高征、多胎、胎位不正、早期妊娠出血、晚期妊娠出血、过期妊娠、胎儿生长发育迟缓等。
高危因素还应包括各种不利的社会、经济及个人文化、行为等因素,诸如未婚、贫困、文盲、无产前检查、有烟酒恶习等。
世界各国一般都用评分法来筛查高危妊娠,按调查结果及工作总结,将高危因素按其危险程度定分,以评分结果衡量其高危程度。评分方法的设计,要注意到灵敏度、特异 性 与预测率之间的关系。